摘要文字部分不得使用发明名称作为标题,文字部分(包括标点符号)不得超过300个字。
举一反三
- 以下有关摘要的说法正确的是:() A: 摘要、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可以作为修改说明书或权利要求书的依据 B: 摘要不能包括化学式 C: 摘要文字部分出现的附图标记放在相应的技术名称的后面,不加括号 D: 摘要文字部分(包括标点符号)不得超过300个字
- 对于发明专利的初步审查,下列描述中( )是正确的。 A: 发明名称一般不得超过25个字 B: 特殊情况,化学领域的发明可以允许最多到40个字 C: 说明书摘要部分不得超过300个字 D: 摘要不得含有附图
- 下列关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 说明书摘要文字部分(包括标点符号)不得超过300个字 B: 说明书摘要文字部分应写清反映技术方案要点的内容 C: 说明书摘要和摘要附图不属于实用新型原始记载的内容 D: 说明书摘要附图可以不是说明书附图之一
- 下列关于说明书摘要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 摘要不得包含化学式 B: 摘要文字部分不得超过300个字 C: 摘要的内容可以作为修改说明书的依据 D: 摘要的内容不能用来解释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 下面有关说明书摘要的说法中哪一些是正确的?() A: 摘要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和所属技术领域,并清楚地反映所要解决技术问题、解决该问题的技术方案的要点以及主要用途 B: 摘要文字部分不得超过200个字,并不得使用商业性宣传用语 C: 摘要文字部分出现的附图标记不得加括号 D: 说明书摘要可以包含最能说明发明的化学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