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被购买方在企业合并后仍持续经营的,如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100%股权,被购买方可以按合并中确定的有关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调账,其他情况下被购买方不应因企业合并改记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
举一反三
- 专技天下: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购买方通过企业合并取得被购买方100%股权的,被购买方可以按照合并中确定的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调整其账面价值。除此之外,其他情况下被购买方不应因企业合并改记有关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购买方通过企业合并取得被购买方()股权时,被购买方可以按照合并中确定的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调整其账面价值。 A: 20%以下 B: 20%以上50%以下 C: 50%以上 D: 1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与购买方不一致的,购买方在购买日应当按照购买方的会计政策调整被购买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合并报表中对于被购买方资产和负债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 非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购买方在购买日应当按照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确定的企业合并成本与取得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应确认为商誉或计入当期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