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空和测风记录按规定应发报至 百帕。
举一反三
- 规范规定的探空发报等压面共有 个。
- 记录中某要素错,影响探空报或测风报错,应在规定时间内拍发更正报。( )
- 记录缺测的综合探测时次,根据探空报告电码(GD-04Ⅲ)2.6条和通信部门的规定编发一份探空A部报告(TTAA YYGG/IIiii/////NIL= ),其余的探空C、B、D部和测风B、D部均省略不报。( )
- 雷达综合测风,测风记录全部缺测,补放小球所得资料编报的处理( ) A: 各规定等压面的风可在探空的A部和C部编报 B: 各规定等压面的风不在探空的A部和 C: 部中编发,应另编发两份报,即A部和C部合并为一份,B部和 D: 部合并为一份;
- 规定探空未达500hpa(或10分钟),此次探测( ) A: 作缺测处理 B: 资料不发报 C: 资料作月报表 D: 重放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