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在投标截止时间()日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
举一反三
-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日前发出。
-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的必要修改,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天内发出
-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后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 在投标截止时间()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不足()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