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由于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而遭受损失时向另一方提出赔偿要求的行为。索赔的性质属于处罚行为。
举一反三
- 索赔是在工程承包合同履行中,当事人一方由于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而遭受损失时,向另一方提出赔偿要求的行为
- 下列对索赔的概念和特点理解,有误的是()。 A: 索赔是当事人一方由于另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另一方提出赔偿要求的行为 B: 索赔的性质属于经济补偿行为,不是惩罚 C: 索赔是双向的 D: 索赔的特征是不主张不赔偿,事后处理,依法解决的过程
- 下列关于合同责任说法正确的是( ) A: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B: 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赔偿责任,应当相当于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反合同时,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对于违反合同而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C: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D: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只要当事人一方在合同履行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就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 在( )内规定,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的索赔要求不成立时,提出索赔一方应补偿由于此项索赔导致对方的支出费用。 A: 设计合同 B: 监理合同 C: 施工合同 D: 物资采购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