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标题中的发布词,高层行政机关多用“印发”()
举一反三
- 关于批转、转发和发布性通知标题的写法,下列叙述中,正确的有()。 A: 被批转、转发、发布的文件属于法规制度公文,不应加注书名号 B: 凡转发性通知的标题应加“批转” C: 发布性通知在标题中写“发布”“颁布”“印发” D: 凡批转性通知的标题应加“转发”
- ()用于印发本级机关,批转下级机关,转发上级机关、同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以及发布某些行政法规等。 A: 知照性通知 B: 批示性通知 C: 事务性通知 D: 指示性通知
- 如果被批转(转发、印发、发布)的公文标题转发的层次很多,只保留始发机关
- 关于文种通知,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可以仅用《通知》来作为通知的标题 转文性通知的标题中,对于所转文件不可以使用任何标点符号 通知的标题一般采用“发文机关名称+事由+文种”形式 通知的标题一般采用“发文机关名称+文种”形式
- 发布性通知的文件名称要出现在标题的主要事由部分,批转、转发性通知所转发的文件内容要出现在标题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