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犯罪的故意?犯罪的故意有哪两种基本类型?主要区别是什么?
答:[br][/br](1)犯罪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一种主观心理态度。(2)犯罪故意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两类[br][/br]①直接故意犯罪的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或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按照认识因素的不同内容,可以把犯罪的直接故意区分为两种表现形式:a. 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即“明知必然发生+希望发生”。b.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即“可能发生+希望发生”。可见,直接故意的意志因素,是以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为其必要特征的。正因为如此,刑法理论通说否定把“明知必然发生+放任发生”情形作为犯罪故意的第三种形式,并且认为事实上不可能存在这种形式。②间接故意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即“明知可能发生+放任发生”。在司法实践中,犯罪的间接故意大致有以下三种情形:a.行为人为了追求某一种危害结果,而放任另一种危害结果的发生。b. 行为人追求一个非犯罪目的而放任某种危害结果的发生。c. 突发性的犯罪,不计后果,放任严重结果的发生。(3)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的区别①就二者的认识因素而言,直接故意既包含行为人对危害结果必然发生的预见,也包含行为人对危害结果可能发生的预见:而间接故意只包含对危害结果可能发生的预见。②就二者的意志因素而言,直接故意是希望即积极追求危害结果的发生,在这种心理支配下,行为人就会想方设法,克服困难,创造条件,排除障碍,积极地甚至顽强地实现犯罪目的,造成犯罪结果;而在间接故意中,危害结果的发生并非行为人追求的直接目的,因而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心理态度是放任,“放任”即对结果的发生与否采取听之任之、满不在乎、无所谓的态度,不发生结果他不懊悔,发生结果也不违背他的本意。意志因素的不同,是两种故意区别的关键所在。③就二者的成立条件而言,直接故意的成立不以危害结果的发生为条件,即只要行为人主观上有犯罪的直接故意,客观上有相应的行为,即构成特定的故意犯罪,危害结果的发生与否不影响定罪:对间接故意而言,在没有发生危害结果的情况下,行为人的行为就不构成犯罪,即特定结果的发生与否,决定了间接故意犯罪的成立与否。④与意志因素相联系,由意志内容所决定,直接故意是一种有目的的故意,间接故意是无目的的故意,因此,有无犯罪目的,是区分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的显著标志。⑤只有在直接故意犯罪中才存在犯罪的不完全形态,而在间接故意犯罪中,由于在行为人所放任的特定的危害结果出现之前,人们无法分析、判断其行为发生的阶段和所处形态,因而不存在犯罪不完全形态。
举一反三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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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罪与故意杀人罪的主要区别是( )。 A: 犯罪故意的内容不同 B: 打击的部位不同 C: 犯罪的目的不同 D: 使用的工具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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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故意类型分为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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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的关键区别在于( )。 A: 故意内容不同 B: 主体要求不同 C: 犯罪目的不同 D: 犯罪工具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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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理论上把犯罪故意分为两种类型,即()。 A: 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 B: 有预见的故意与无预见的故意 C: 明知的故意与放任的故意 D: 可能的故意与必然的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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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主观方面包括犯罪故意、犯罪过失、犯罪目的、犯罪动机等因素,其中犯罪故意、犯罪过失是犯罪构成的必备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