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fp已正确定义为一个文件指针,补充语句 (fp);/*文件的位置标记重新回到文件头*/
举一反三
- 若fp已正确定义为一个文件指针,d1.dat为二进制文件,请填空,以便为"读"而打开此文件:fp=fopen();。
- 语句 FILE fp; 定义了一个名为 fp 的文件指针。
- 定义文件指针fp的语句为。
- 若fp为文件指针,且文件已正确打开,以下语句的输出结果为() A: fp所指文件的记录长度 B: fp所指文件的长度,以字节为单位 C: fp所指文件的长度,以比特为单位 D: fp所指文件的当前位置,以字节为单位
- 若fp已正确定义为一个文件指针,补充语句 fseek( );/*将位置指针移到离文件开头向前15个字节处*/ fseek( );/*将位置指针移到离当前位置向前10个字节处*/ fseek( ); /*将位置指针移到离文件末尾向后10个字节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