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销售一批商品,增值税专用发票标明价款300万,增值税率13%,为购买方代垫运杂费10万,款项尚未收回,该企业应确认的应收帐款为
举一反三
- 某企业销售一批商品,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标明的价款为300万元,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为购买方代垫运杂费10万元,款项尚未收回,该企业确认的应收账款为()
- 某企业销售一批商品,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标明的价款为300万元,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为购买方代垫运杂费10万元,款项尚未收回,该企业确认的应收账款为( )万元。 A: 310 B: 300 C: 339 D: 349
- 某企业销售商品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标明价款为60万元,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3%。为购买方垫付的运杂费2万元,款项尚未收回,该企业确认的应收账款应该是( )万元
- 某一般纳税人企业销售一批商品,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标明的价款为300万元(不含税),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为购买方代垫运杂费10万元,款项尚未收回,该企业确认的应收账款为( )。 A: 300万元 B: 310万元 C: 339万元 D: 349万元
- 某企业销售一批商品,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60万元,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为购买方代垫运杂费2万元,款项尚未收回。该企业确认的应收账款为()万元。 A: 60万 B: 62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