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行政区有权提出《基本法》修改提案的是特别行政区的()
A: 全国人大代表2/3多数
B: 立法会全体议员2/3多数
C: 立法会主席
D: 行政长官
E: 终审法院院长
A: 全国人大代表2/3多数
B: 立法会全体议员2/3多数
C: 立法会主席
D: 行政长官
E: 终审法院院长
举一反三
- 特别行政区有权提出《基本法》修改提案的是特别行政区的() A: 全国人大代表的2/3以上多数 B: 立法会全体议员的2/3以上多数 C: 立法会主席 D: 行政长官 E: 立法委员会主席
- 特别行政区有权提出《基本法》修改提案的是特别行政区的包括() A: 全国人大代表2/3多数 B: 立法会全体议员2/3多数 C: 行政长官同意
-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治体制具有行政主导的特点,其表现有()。 A: 立法会通过的法案须经行政长官签署、公布,方能生效 B: 行政长官有权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任免立法会议员 C: 行政长官是特别行政区的首长,代表特别行政区 D: 行政长官对立法会通过的法案有相对否决权
- 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特别行政区的行政机关是( )。 A: 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 B: 特别行政区政府 C: 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 D: 特别行政区立法会
- 关于特别行政区行政与立法的关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____。 A: 行政长官无权决定是否签署或者通过法案 B: 立法会有权罢免行政长官 C: 立法会可迫使行政长官辞职 D: 行政长官有权解散立法会,但在其任期内只能解散立法会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