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部门是否可以对工作突出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河北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第九条明确规定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宣传引导,增强企业保护职工合法权益和履行社会责任的意识,对完善民主管理制度、促进劳动关系和谐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这一规定为相关部门以及工会组织依法推进民主管理工作提供了精神动力。
举一反三
-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产品质量法》规定的行为,向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检举。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为检举人保密,并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给予奖励。( )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给予表彰和奖励。 A: 举报有功人员 B: 禁毒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C: 举报有功人员以及在禁毒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 D: 举报有功人员以及在禁毒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产品质量法》规定的行为,向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检举。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和有关部门无义务为检举人保密,检举人也不能获得奖励。( )
- 有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为应对突发事件,是否可以征用单位和个人的财产? A: 是 B: 否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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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事迹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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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为应对突发事件,可以征收单位和个人的财产。财产被征收的,应当给予补偿。( )
- 2
对个人或者单位的同一事迹可以给予两次不同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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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育、教育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或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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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育、教育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或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予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