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06
    设置为“汇总企业”纳税人适用于纳税人在征管系统中为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或连锁机构及其他。在“电子申报缴税系统—管理平台”中设置为汇总企业纳税人的用户在申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时,电子申报软件客户端不校验主表与附表之间的逻辑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