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18日7时20分,段某驾驶晋B82121两轮摩托车,乘坐人未戴安全头盔,途经山西省大同市城区北门时,被执勤交警拦下。大同市交警支队执勤交警对乘坐人未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实施了当场处罚,开具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时,在驾驶证号处填写了段某的驾驶证号、档案编号、摩托车牌号。
举一反三
- 对于乘客乘坐两轮摩托车时未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执勤民警依法应当对摩托车驾驶人进行处罚。
- 驾驶两轮摩托车时,驾驶人必须戴安全头盔,乘坐人可以不戴安全头盔。()(1.0分
- 市民张某驾驶摩托车被交警拦下查驾驶证,张某出示了安全考核卡。市交警二大队的交警遂以为带驾驶证为由暂扣了张某的摩托车,张某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市交警支队在法定期限内未作答复。张某欲提起行政诉讼,张某的选择有()。 A: 起诉暂扣摩托车的行为,以市交警二大队和市交警支队为被告 B: 起诉暂扣摩托车的行为,以市交警二大队为被告 C: 起诉复议不予答复的行为,以市交警支队为被告 D: 起诉复议不予答复的行为,以市交警二大队和市交警支队为被告
- 驾驶二轮摩托车时,只需驾驶人戴安全头盔,乘坐人不需戴安全头盔。
- 着装驾驶和乘坐两轮摩托车时可以戴头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