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欧洲大陆语言中,代表广义的法律即“法”的词语,同时有“权利”、“正义”等含义。
举一反三
- 欧洲大陆语言中表达广义法律(法)的词语,又同时含有权利、公正、正义的意思。 A: 正确 B: 错误
- 下列关于“法”、“法律”的含义的说法,理解错误的是( )。 A: 东汉学者许慎在《说文解字》中把中国古代“法”字解释为“刑” B: 欧洲大陆国家的民族语言中,大多用两个不同的字来表示“法”和“法律” C: 拉丁文中的“Jus”,不仅指“法”,而且指“权利”、“公平”、“正义”等含义 D: 《管子·七臣七主》:“法律政令者,吏民规矩绳墨也”。此乃“法律”作为独立合成词的开始
- 欧洲大陆语言中的“客观法”,是指 A: 人所享有、通过自身活动而实现的、客观法所必须去保障的权利 B: 客观存在的法律规范(主要指实在法)
- 大陆法形成于欧洲大陆,以法国和意大利为代表。() A: 正确 B: 错误
- 下列关于法、正义和法律正义的正确判断是() A: A正义就是法律正义 B: B法就是法律正义 C: C法律正义包含了一般正义 D: D法律正义既是法又是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