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金融机构体系的构成
我国现行金融机构体系按其地位和功能大致可分为五类: 第一类是货币当局和金融监管机构,即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第二类是商业银行,按其性质和业务范围又可分为:国有商业银行,即国家独资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正在发展的城市商业银行,以及住房储蓄银行。 第三类是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国有以及股份制的保险公司、城市信用合作社以及农村信用合作社、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投资基金机构,以及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 第四类是在境内开办的外侨、侨资、中外合资金融机构,这类机构包括外资、侨资、中外合资的银行、财务公司、保险机构 在我国境内设立的业务分支机构及驻华代表处。 第五类是政策性银行和政策性金融机构,我国由政府主办的政策性金融机构有三家政策性银行和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举一反三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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阐述我国目前金融机构体系的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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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我国目前的金融机构体系的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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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我国金融机构体系格局构成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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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属于我国金融机构体系格局构成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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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属于我国金融机构体系格局构成的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