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4
    房主李某于2004年2月5日向保险公司投保两栋房屋的财产保险,保险金额共100万元(两栋房屋价值相同)。同年6月4日将其中一栋房屋卖给王某而未通知保险公司。2004年8月9日,两栋房屋发生火灾全部焚毁。保险公司应当赔偿李某( )。
  • 举一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