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违反旅游( ),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使用旅行社质量保证金。
举一反三
- 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是由旅行社缴纳、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管理,用于保障旅游者权益的专用款项。
- 属于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期间产生的利息,旅行社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所有。
- 旅行社自交纳或者补足质量保证金之日起三年内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交存数额降低50%。( )
-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使用旅行社的质量保证金时,应符合下列条件()。 A: 旅行社违反了旅游合同的约定 B: 旅行社侵害了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C: 旅行社拒绝赔偿或无力赔偿 D: 旅行社因解散、破产或其他原因造成旅游者预交旅游费用损失 E: 旅行社没有投保旅行社责任险
- 旅行社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旅游者只能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