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对外担保涉及诉讼,人民法院当期尚未判决的,如果相关律师或法律顾问估计败诉的可能性大于胜诉的可能性,并且损失金额能够合理估计的,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将预计担保损失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并计入当期管理费用。( )
举一反三
- 企业因担保事项预计将承担的损失金额如果能够合理估计的,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将预计损失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 )
- 企业因担保事项发生的损失金额能够合理估计的,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将预计损失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
- 企业在前期资产负债表日,依据当时实际情况和所掌握的证据合理确认预计负债后,应当将当期实际发生的诉讼损失金额与已计提的相关预计负债之间的差额,直接计入或冲减当期营业外支出。
- 企业当期实际发生的担保诉讼损失金额与上期合理预计的预计负债金额相差较大时,应按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方法进行调整。
- 企业在前期资产负债表日,依据当时实际情况和所掌握的证据,确实无法合理预计诉讼损失,因而未确认预计负债,则在该项损失实际发生的当期,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