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张三、李四、王五三人取得医师资格后,商定合伙开立345牙科诊所,其诊所的设立适用《合伙企业法》。( )
举一反三
- 张三、李四、王五三人取得医师资格后,商定合伙开立345牙科诊所,其诊所的设立适用《合伙企业法》。( )
- 张三、李四、王五成立了一个合伙企业,在合伙经营期间,张三决定对外转让其在合伙中的财产份额的一半,则:() A: 必须经过李四、王五中至少一个人的同意 B: 李四、王五没有优先购买权 C: 张三不能只转让其在合伙中的财产份额的一半 D: 受让人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以下可以由《合伙企业法》调整范围的有: A: 律师事务所 B: 会计师事务所 C: 医生诊所 D: 企业法人之间的合伙型联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 张三、李四、王五合伙经营服装生意,在经营过程中,三人以个人合伙的名义向周某借款4万元。后王五与张三、李四发生矛盾而退伙,张三、李四连本带利退还给王五2万元并与其约定王五与合伙的关系从此一刀两断。后张三、李四又吸收了赵六人伙。后来由于市场发生变化,合伙经营状况逐渐恶化,至次年已亏损至8万元。周某向张三、李四催还借款。请问,对此债务应由谁承担( ) A: 由张三、李四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B: 由张三、李四、王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C: 由张三、李四、王五、赵六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D: 由张三、李四、赵六承担连带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