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在清点时发现假币的,应立即通知签约企业办理假币收缴手续,并按上门收款协议和《恒丰银行出纳制度》中的有关规定收缴假币()
举一反三
- 上门收款采用封包式交接方式时,上门收款人员对所收现钞不当场进行真伪鉴别,回行后由柜员清点现钞时发现的假币,具体操作比照柜台收缴假币程序办理,将一联“假币收缴凭证”交上门服务人员送达客户。
- 与客户协议进行封包交接的,回行清点发现假币或错款,按照()和()的相关规定处理 A: 假币收缴程序 B: 柜台收款 C: 兑换人民币 D: 现金收付
- 金融机构在收缴假币过程中发现下列()情况,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 《国务院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规定,办理假币没收、收缴业务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报送的以下反假货币工作信息中,()的数量统计信息为定期报送信息。 A: 假币没收 B: 假币收缴 C: 货币真伪鉴定
- 出纳在收付现金时发现假币,应立即送交银行鉴别,并由银行开具没收凭证,予以没收处理。单位无权没收假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