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签订一买卖合同,约定由甲方购买乙方一批大米。在下列何种情况下,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
举一反三
- 甲乙签订一买卖合同,约定由甲方向乙购买一批钢材。出现下列哪些情况,甲方不能单方解除合同?
- 甲方与乙方订立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由乙方向甲方提供一批办公家具。乙方按期交货,甲验收时,发现该批家具有严重的质量问题。于是甲方以乙方违约,无法实现合同目的为由提出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甲方可以主张的权利有()。 A: 要求恢复原状 B: 要求退货 C: 要求乙方赔偿 D: 要求乙方重新修理或更换
- 下列行为中,不属于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是 A: 合同签订时,乙方对甲方要求的业绩证明造假 B: 合同履行时,乙方发生不可抗力,但是乙方并未及时通知甲方,致使甲方的损失扩大 C: 合同履行时,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约定 D: 合同履行完毕,乙方擅自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 2003年5月,甲、乙双方签订了买卖10吨钢材的合同。双方约定,甲方的交货日期为2004年1月至3月底,甲方一次性交货,并负责运输。2004年1月20日,甲方书面通知乙方,无力履行合同。2004年3月1日,乙方通知甲方解除合同,甲方于2004年3月4日收到解除合同的通知,2004年3月6日,甲方将货送到乙方,乙方予以拒绝。乙方拒绝受领有无过错?为什么?
- 甲方是一农场,乙方是一工厂。由于乙方生产需要占用甲方的资源,因此甲方有权向乙方索...6cc43ef9bdf354ef.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