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16
    单身的李女士于多年前收养了养子李一。多年后,李一不幸病逝,留下了妻子小红和女儿小小红。又过了几年,李女士也因意外事故身亡,留下存款1000万及金银首饰,李女士在世的血亲只有一个弟弟,请问按照《继承法》以下判决哪些可成立?
    A: 如果李女士立有遗嘱,应按遗嘱进行财产继承。
    B: 如果李女士未立遗嘱,财产应由其弟弟继承。
    C: 如果李女士未立遗嘱,财产不能直接继承,应收归国家。
    D: 如果李女士未立遗嘱,儿媳小红对其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财产可由儿媳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