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学士学位授予办法规定:在校学习期间受记过(含)以上处分者不授予学士学位。_
举一反三
- 学生有下列哪些情况,毕业时不能授予学士学位() A: 有明显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和行动者 B: 未获得毕业证书者 C: 在校学习期间受记过以上处分(含记过处分) D: 因为其他原因,经学校委员会认定不能授予学士学位
- 关于我校学位授予工作的阐述中正确的是()。 A: 专业核心课成绩未达到75分的不能授予学士学位。 B: 专业实习成绩为70分,可以授予学士学位。 C: 只能申请授予一个学位。 D: 在规定学业年限内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要求的,随时可以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 在下列情况中,哪一种不属于不授予学士学位的情况() A: 结业生、肄业生 B: 在校学习期间曾受过严重警告(含警告)处分者 C: 在校学习期间曾受过记过(含记过)以上处分者 D: 有明显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和行动,经过说服教育仍坚持不改者
-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2019年7月发布《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办法规定,从本月起,我国学位授予单位不再招收,相关高校院所可设置辅修学士学位、双学士学位、联合学士学位() A: 第二学历学位生 B: 第二学士学位生 C: 第二硕士学位生 D: 第二专业学位生
- 10. 教育部规定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本科毕业生可授予管理学或工学学士学位,但我校是授予管理学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