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的死刑有“立决”与“监候”之分别,关于这种制度,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举一反三
- 清代的死刑有“立决”“监侯”之分。关于这种制度,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 “立决”即“决不待时”,只要皇帝核准,可立即执行 B: “立决”即“决不待时”,即使皇帝核准,仍不一定立即执行,仍须等待法定许可行刑时日再行刑 C: “监候”类似今日死缓,即在皇帝核准后缓期两年执行,以观后效 D: “监候”就是判处死缓,留特每年秋审再决定是否仍应处死刑
- 依《大清律例》,清代死刑的执行方式有( )。 A: 发遣 B: 立决与监候 C: 斩与绞 D: 迁徙与安置
- 清代的斩(绞)监候就是我们今天刑法上的死刑缓期执行,斩(绞)立决就是我们今天刑法上的死刑立即执行。
- 清朝法定死刑有绞斩二等,执行中又分为立决和监候两类。 A: 正确 B: 错误
- 清朝法定死刑有绞斩二等,执行中又分为立决和监候两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