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行文时,使用()的发文字号。
A: 主办机关
B: 第二个签发机关
C: 最后一个签发机关
D: 联合行文的任意一个机关
A: 主办机关
B: 第二个签发机关
C: 最后一个签发机关
D: 联合行文的任意一个机关
举一反三
- 联合行文时()。 A: 联合行文以最后签发机关领导人签发的日期为准。 B: 主办机关印章在前,每排最多排3个印章。 C: 联合上报的公文,可以由主办机关加盖印章。 D: 联合下发的公文,发文机关都应加盖印章。
- 联合行文时,应使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
- 以下关于联合行文说法正确的是() A: 联合行文的发文机关排列顺序要准确 B: 联合行文可随意选择标注一个发文机关的发文字号 C: 联合行文要由主办机关首先签署意见,协办机关依次会签 D: 联合行文办理完毕后由主办机关负责立卷归档
- 几个发文机关联合行文,只标明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
- 行政机关之间联合行文,标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与其他机关联合行文原则上应使用排列在前机关的发文字号,也可以协商确定标注两个机关的发文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