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6%。甲公司接受乙公司投资的原材料一批,账面价值100 000元,投资协议约定的价值为120 000元,假定投资协议约定的价值与公允价值相符,增值税进项税额由投资方支付,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该项投资没有产生资本溢价。甲公司实收资本的金额为( )元。
A: 100 000
B: 117 000
C: 120 000
D: 139 200
A: 100 000
B: 117 000
C: 120 000
D: 139 200
举一反三
- 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使用的增值税税率为 17% 。甲公司接受乙公司投资转入的原材料一批,账面价值 100 000 元,投资协议约定的价值 120 000 元,假定投资协议约定的价值与公允价值相符,增值税进项税额由投资方支付,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该项投资没有产生资本溢价。甲公司实收资本应增加( )元。
- 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甲公司接受乙公司投资的原材料一批,账面价值100 000元,投资协议约定的价值为120 000元,假定投资协议约定的价值与公允价值相符,增值税进项税额由投资方支付,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该项投资没有产生资本溢价。甲公司实收资本的金额为( )元。
- 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3%,甲公司接受乙公司投资转入的你材科一批,账面价值为100000元,投资协议约定的价值为120000元,假定投资协议约的价值与公允价值相符,增值税进项税额由投资方支付,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该项资没有产生资本溢价,甲公司实收资本应增加( )。 A: 100 000 B: 120 000 C: 113 000 D: 135 600
- 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 13%,甲公司收到乙公司作为资本投入的不需要安装的机器设备一台,账面价值 1 500 000 元,合同约定该机器设备的价值为 2 000 000 元,增值税进项税额 260 000 元(由投资方支付税款,并提供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假定投资协议约定的设备价值与公允价值相符,该项投资没有产生资本溢价。则甲公司实收资本应增加的金额为( )元。 A: 1 500 000 B: 1 840 000 C: 2 000 000 D: 2 260 000
- 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使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甲公司接受乙公司投资转入的原材料一批,账面价值100 000元,投资协议约定的价值120 000元,假定投资协议约定的价值与公允价值相符,增值税进项税额由投资方支付,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该项投资没有产生资本溢价。甲公司实收资本应增加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