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哪种情况可以适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
A: 股东转移公司资产
B: 股东与公司发生了人格混同
C: 股东无故不出席股东会
D: 公司超越经营范围对外订立合同
A: 股东转移公司资产
B: 股东与公司发生了人格混同
C: 股东无故不出席股东会
D: 公司超越经营范围对外订立合同
举一反三
- 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法律后果是 A: 股东承担有限责任 B: 股东和公司一起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C: 股东完全不承担责任 D: 股东可以选择要不要承担责任
- 公司人格否认的一般适用情形包括()。 A: 公司资本显著不足 B: 利用公司独立人格逃避合同义务 C: 滥用公司法人格规避法律获得非法利益 D: 公司与股东人格混同
- 司法实践中股东滥用公司人格的主要表现不包括: A: 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到位 B: 利用公司人格逃避契约义务或其他债务 C: 公司与股东人格混同 D: 股东干涉公司事务执行
- 公司人格否认的一般适用情形包括()。 A: A公司资本显著不足 B: B利用公司独立人格逃避合同义务 C: C滥用公司法人格规避法律获得非法利益 D: D公司与股东人格混同
- 在我国,可以请求适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得到保护的主体是()。 A: 公司 B: 其他股东 C: 因公司人格被滥用受到损害的债权人 D: 滥用权利的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