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企业向客户销售商品涉及其他方参与其中时,企业应确定其自身在交易中的身份。主要责任人应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代理人应按照已收或应收的对价总额确认收入。 ( )
举一反三
- 企业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该企业为主要责任人,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该企业为代理人,应当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 企业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该企业为主要责任人,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
- 企业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该企业应为主要责任人,商品控制权转移时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
- 企业销售商品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认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 企业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该企业为主要责任人,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确认收入() A: 总额 B: 净额 C: 差额 D: 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