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主犯定罪量刑时不仅要引用刑法分则条文,还要引用刑法总则有关共同犯罪的规定。
对
举一反三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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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刑法总则与刑法分则的关系,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______ A: 刑法总则与刑法分则是抽象与具体的关系 B: 刑法总则指导刑法分则的运用与研究 C: 刑法分则使刑法总则的规定具体化 D: 刑法分则对刑法总则不能有丝毫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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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学MOOC:对于我国刑法分则明确规定以成立犯罪集团为要件的必要共同犯罪,如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应依照刑法分则相关条文规定的法定刑处理,不适用刑罚总则规定的共同犯罪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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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犯,是指刑法分则条文规定不具有()和()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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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总则第101条规定“本法总则适用于其他有刑罚规定的法律,但是其他法律有特别规定的除外”,意味着: A: 关于某一犯罪与刑罚问题,其他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刑法总则的规定 B: 关于某一犯罪与刑罚问题,其他刑事单行条例有特别规定的,排斥适用刑法总则的规定 C: 关于某一犯罪与刑罚问题,刑法分则有特别规定的,排斥适用刑法总则的规定 D: 关于某一犯罪与刑罚问题,刑法总则的规定与刑法分则的规定发生竞合时,优先适用分则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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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79《刑法》第79条规定:“本法分则没有明文规定的犯罪,可以比照本法分则最相类似的条文定罪判刑。”该规定称为司法比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