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为: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举一反三
- 委托加工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为( ) A: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B: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 ÷(l-比例税率) C: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 D: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
-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为() A: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 B: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C: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 D: 以上都不对
-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为( ) A: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 ÷(l-比例税率) B: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C: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 D: 以上都不对
-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公式如下() A: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比例税率) B: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C: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一比例税率)+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 D: 以上都不对
-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应按照受托方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其组成计税价格=( )。 A: (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B: (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C: 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D: 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