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4
    委托加工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为: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 举一反三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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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应按照受托方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其组成计税价格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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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其计税价格=() A: (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B: (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C: (材料成本+加工费)÷(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D: (材料成本+加工费)÷(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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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组成计税价格为()。 A: (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比例税率) B: (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比例税率)+委托加工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 C: (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消费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D: (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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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组成计税价格为( )。 A: (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X消费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B: (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X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C: (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比例税率) D: (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比例税率)+委托加工数量X消费税定额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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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组成计税价格为( ) A: (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B: (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比例税率) C: (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D: (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比例税率)+委托加工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