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19
    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第三人有权法人或者设立人承担。
    A: 请求
    B: 选择请求
    C: 选择
    D: 选择或请求
  • B

    内容

    • 0

      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未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承受,设立人为二人以上的,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A: 法人  法人 B: 法人  设立人 C: 设立人  设立人 D: 设立人  法人

    • 1

      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设立人承受()

    • 2

      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分支机构承担()

    • 3

      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未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承受。 A: 法人 B: 受益人 C: 设立人 D: 董事长

    • 4

      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合同相对人有权请求该公司承担合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