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19
    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3月1日,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材料,材料的成本为200万元。在委托加工过程中,以银行存款支付相关的加工费30万元,运杂费5万元,支付乙公司代收代缴的消费税10万元,支付加工费的增值税5.1万元。甲公司收回该批材料后准备直接出售。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则甲公司收回该批材料的实际成本为()万元。
    A: 230
    B: 235
    C: 240
    D: 245
  • 举一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