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19
    《中国药典》 2010年版一部规定,从同批次药材和饮片包件中,抽取供检验用 样品的原则是
    A: 总件数不足5件的,逐件取样
    B: 5-99件,随机抽5件取样
    C: 100-1000件,按5%比例取样
    D: 超过1000件,超过部分按1%比例取样
    E: 贵重药材和饮片,按10%比例取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