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某为甲公司员工,本年1月取得税前工资、薪金收入8200元,“三险一金”为1500.6元,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为1000元。于某本年1月甲公司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为()元
举一反三
- 于某为甲公司员工,本年1月取得税前工资、薪金收入8200元,“三险-金”为1 500.6元,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为1 000元。于某本年1月甲公司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为( ) 元。 A: 699.4 B: 1 699.4 C: 2200 D: 3 200
- 王某为甲公司员工,2019年1月取得税前工资薪金收入8200元,“三险一金”为1500元,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未1000元,王某本年1月甲公司预扣预缴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为( ) 元
- 中国公民陈某2019年收入情况如下:(1)工资、薪金所得190000元,专项扣除40000元。(2)劳务报酬所得8000元,稿酬所得5000元。综合所得,陈某2019年全年收入为元,应纳税所得额为元,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为元。
- 我国居民个人张某本年3月取得税前稿酬收入30 000元,本年10月税前特许权使用费收入50 000元,本年12月税前劳务报酬收入80 000,元。张某本年无其他收入,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为40 000元,则张某本年应纳个人所得税为元
- 张某为甲公司员工,本年每月应发工资均为30000元,每月专项扣除为4000元,每月享受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两项专项附加扣除共计2000元,没有其他扣除,也没有减免收入及减免税额等情况。分别计算张某本年1月、2月、3月工资、薪金所得应由甲公司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