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设立某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成立后的第一次股东会的下列决定中,符合我国《公司法》规定的有
举一反三
- 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80万元设立了纬东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出资40万元,乙出资25万元,丙出资15万元。公司成立后,召开了第一次股东会会议。有关这次会议的下列情况中,符合我国《公司法》规定的有( )
- 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100万元设立了某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出资50万元,乙出资30万元,丙出资20万元。公司成立后,召开了第一次股东会会议。有关这次会议的下列情况中,不符合我国《公司法》规定的有()。
- 甲、乙、丙三人出资10万元设立“星光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出资2万元,乙出资3万元,丙出资5万元。公司成立后,召开了第一次股东会。有关这次股东会的下列情况,哪些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 甲、乙、丙、丁拟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下列出资方式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 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80万元设立了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出资40万元,乙出资25万元,丙出资15万元。2010年4月公司成立后,召开了第一次股东会会议。有关这次会议的下列情况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