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钢五岁时父亡,母亲后与继父王某结婚,刘钢与外祖母一起生活,受其抚养。刘钢工作后,母亡,继父王某年老多病要求瞻养,法院应判决:()。
举一反三
- 【问答题】张某于1976年7岁时,被刘利钢、朱文秀夫妇收养,改名刘非。1980年,刘利刚与朱文秀生一子,取名刘冰。刘利钢、朱文秀对刘非、刘冰都非常疼爱,全家四口互相体贴,关系和睦。1990年,刘非得知张金宝是自己的生父后,与刘利钢、朱文秀关系疏远。1994年朱文秀病故,1996年刘利钢因病致残,其收入仅够勉强维持个人生活,无力抚养子女。此时,张金宝生活困难,刘冰正在读书,刘非经营个体餐馆,收入较多。张金宝要求刘非赡养,刘冰要求刘非抚养,均遭其拒绝。回答下列问题。刘非对刘冰有无抚养义务?为什么?
- 宋某因与刘某的母亲有仇,故意致15岁的刘某重伤。在法院开庭审理该案件时;刘某的母亲请求法院判决被告人赔偿刘某医疗费等人民币4000元。请问,刘某的母亲处于何种诉讼地位? A: 诉讼参与人 B: 法定代理人 C: 诉讼代理人 D: 辩护人
- 刘某和齐某婚后生育一子,孩子四岁时,二人离婚,孩子跟母亲齐某共同生活,父亲刘某每月给付抚养费1500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父亲刘某必须按月给付抚养费,任何情况下都不得拒付或少付 B: 父亲刘某必须按月给付抚养费,除发生特殊的情况,一般不得拒付或少付 C: 齐某与张某结婚以后,让孩子随继父姓张,刘某因此有权拒付抚养费 D: 刘某与张某再婚,张某家财丰厚、愿意抚养孩子,这时刘某就可以不必支付抚养费了
- 刘某(男)与方某(女)于 1 2011 年协议离婚,离婚协议载明 5 5 岁的孩子刘宇与母亲方某一起生活,但刘某具有探视权。2 2012 年 6 6 月,刘某又与秦某结婚,不久二人生下孩子刘丹。 刘某与秦某结婚之后,下列关于保险利益说法错误的是( )。
- 李某因债务人刘某下落不明申请宣告刘某失踪。法院经审理宣告刘某为失踪人,并指定刘妻为其财产代管人。判决生效后,刘父认为由刘妻代管财产会损害儿子的利益,要求变更刘某的财产代管人,关于本案程序,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 李某无权申请刘某失踪 B: 刘父应提起诉公交更财产代管人,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 C: 刘父应向法院中请交更刘妻的财产代管权,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 D: 刘父应向法院申请再审变更财产代管权,法院适用再审程序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