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3月底发生增值税销售行为,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4月3日,购买方告知,需要将货物退回,此时,销售方尚未将增值税专用发票交付给购买方。纳税人应当如何开具发票?
举一反三
-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事应税销售行为开具的发票,是购买方支付增值税额并可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据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
- 下列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 增值税纳税人应通过增值税税控系统领购、开具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 B: 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 C: 增值税专用发票实行最高开票限额管理 D: 增值税专用发票只限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
-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后,发生退货或销售转让的,必须开具增值税红字发票进行税务处理。
-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后,发生退货或销售转让的,必须开具增值税红字发票进行税务处理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收到销售方开具地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需要进行发票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