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15
    (二)红星公司是一家股份公司,2013年度发生下列事项:(1)公司自成立以后,尚未发生一笔销售业务,没有收入,且属于国家批准的高新技术企业,享有国家免税政策,因此没有办理纳税申请。(2)3月16日,红星公司采用托收承付方式销售一笔产品,货物于当天发出,3月17日公司财务人员到银行办理了托收手续。(3)4月初,红星公司填开了20万元的增值税税款缴纳凭证,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截至2013年4月15日,但该公司于2013年4月20日才缴纳该笔税款。(4)5月9日,税务机关对红星公司进行税务检查,发现该公司有一笔收入未登记入账,致使该公司少缴税款2万元。(5)6月3日,红星公司购买甲企业原材料,尚欠货款20万元未清偿;7—9月欠缴税款30万元;10月12日,将公司一机器设备作为抵押向银行贷款50万元,期限3年;11月1513,以股份出质,向乙公司借款10万元。 对于红星公司3年后破产,其破产清理的收入应优先清偿( )。
    A: 甲企业的贷款
    B: 欠缴的税款
    C: 银行贷款
    D: 乙公司的欠款
  • 举一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