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具有积极作用
举一反三
-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 ()是在社会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的社会规范标记。 A: 市民公约 B: 乡规民约 C: 行业规章 D: 团体章程
-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发挥()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A: 市民公约 B: 乡规民约 C: 行业规章 D: 团体章程
- 推进(),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A: 社会发展 B: 社会自治 C: 政府统筹 D: 公民自治
- 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支持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发挥()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A: 市民公约 B: 乡规民约 C: 行业规章 D: 团体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