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施工企业和丙施工企业联合共同承包甲公司的建筑工程
举一反三
- 智慧职教: 乙施工企业和丙施工企业联合共同承包甲公司的建筑工程项目,由于联合体管理不善,造成该建筑项目损失。关于共同承包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 )。
- 【2015-58 一级建造师】乙施工企业和丙施工企业联合共同承包甲公司的建筑工程项目,由于联合体管理不善,造成该建筑项目损失。关于共同承包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
- 甲公司与施工企业A签订建筑施工合同后,立即与乙公司签订了建筑材料购买合同。由于乙公司的资金短缺,无法向甲公司供货,致使施工企业A只好停工,则施工企业A的损失应当由( )承担。 A: 甲公司 B: 乙公司 C: 施工企业A D: 甲公司和乙公司连带
- 我国的建筑施工企业分为( ) A: 劳务分包公司 B: 专业承包企业 C: 工程监理企业 D: 施工总承包企业 E: 工程招投标代理机构
- 甲施工企业从乙公司购进一批水泥,乙公司为甲施工企业代办托运。在运输过程中,甲施工企业与内公司订立合同将这批水泥转让丙公司,水泥在运输途中因山洪暴发火车出轨受到损失。该案中水泥的损失应由() A: 内公司承担 B: 甲施工企业承担 C: 乙公司承担 D: 甲施工企业和丙公司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