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基发展速度=报告期水平/固定基期水平。
举一反三
- 环比发展速度( ) A: 等于报告期水平除以前期水平 B: 不能根据定基发展速度推算 C: 等于报告期水平除以固定基期水平 D: 等于定基增减速度-1
- 报告期水平与某一固定基期水平之比的指标是( ) A: 环比发展速度 B: 定基发展速度 C: 环比增长速度 D: 定基增长速度
- 已知报告期水平比基期水平翻了两番,则() A: 定基发展速度等于4 B: 报告期水平比基期水平增长了300% C: 报告期水平比基期水平增加了75% D: 基期水平仅为报告期水平的25% E: 基期水平与报告期水平之比为1:3
- 研究动态数列时,发展速度=报告期水平/基期水平。发展速度是
- 平均增长速度的计算公式是() A: A报告期水平/基期水平 B: B(报告期水平-基期水平)/基期水平 C: C发展速度-1 D: D平均发展速度-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