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19
    如何看“科斯定理”﹖它在资本主义社会中适用吗?它在社会主义社会中适用吗?
  • 答:[tex=1.214x1.286]b05N/7NYPh6to/3pWZjU5A==[/tex]一般认为科斯定理可表述为:只要财产权是明确的,并且其交易成本为零或很小,则无论在开始时将财产权赋予谁,市场均衡的最终结果都是有效率的。一些学者根据科斯定理认为,外部影响之所以导致资源配置失当是由于产权不明确。如果产权明确,且得到充分保障,有些外部影响就不会发生。就是说,在解决外部影响问题上不一定要政府干预,只要产权明确,市场会自动解决外部性问题。而在此之前的传统经济学认为,解决外部性问题需要政府的干预。因此,科斯定理是对传统经济学的修正。财产权的明确和可转让之所以具有这样大的作用,其原因在于,明确的财产权及其转让可以使得私人成本(或利益)与社会成本(或利益)趋于一致。[tex=1.214x1.286]jXY7VBJoWFWM2j60mau4zQ==[/tex]但是,运用科斯定理解决外部影响问题在实际中并不一定真的有效。有以下几个难题:第一,科斯定理要求资产的财产权明确,但是,财产权并不总是能够明确地加以规定。有的资源,例如空气,在历史上就是大家均可使用的共同财产,很难将其财产权具体分派给谁;有的资源的财产权即使在原则上可以明确,但由于不公平问题、法律程序的成本问题等等也变得实际上不可行。第二,科斯定理要求财产权可以转让。但是,由于信息不充分以及买卖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等,财产权并不一定总是能够顺利的转让。最后,即使财产权是明确的、可转让的,也不一定总能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显然,在这个过程中完全有可能得到这样的结果:它与原来的状态相比有所改善,但并不一定恰好为最优配置。此外,还应该指出,分配财产权会影响收入分配,而收入分配的变动可能造成社会不公平,引起社会动乱。在社会动乱的情况下,就谈不上解决外部影响的问题了。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都可以用科斯定理来解决一部分外部性问题,以期达到资源的有效配置。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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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中国成立初期(1949-1956),中国的社会性质属于。 A: 新民主主义社会 B: 社会主义社会 C: 资本主义社会 D: 具有社会主义和非社会主义因两重因素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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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社会的性质是( ) A: 社会主义社会 B: 新民主主义社会 C: 资本主义社会 D: 具有社会主义和非社会主义两重性质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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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社会性质上看,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性质是() A: 由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时期 B: 资本主义社会 C: 新民主主义社会 D: 社会主义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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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代中国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决定中国新民主义社会必然走向() A: 封建主义社会 B: 殖民主义社会 C: 社会主义社会 D: 资本主义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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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从() A: 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向新民主主义社会过渡 B: 半封建半殖民社会地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 C: 新民主主义社会向资本主主义社会过渡 D: 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