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立法中明确使用了“国际公共秩序”或“国际私法上的公共秩序”或“国际关系中公认的公共秩序”的概念的是()。
A: 1998年《突尼斯国际私法》
B: 1992年《罗马尼亚国际私法》
C: 1966年《葡萄牙民法典》
D: 1984年《秘鲁民法典》
E: 1982年前南斯拉夫《国际冲突法》
A: 1998年《突尼斯国际私法》
B: 1992年《罗马尼亚国际私法》
C: 1966年《葡萄牙民法典》
D: 1984年《秘鲁民法典》
E: 1982年前南斯拉夫《国际冲突法》
举一反三
- 在国际私法上,公共秩序的概念最早出现在17世纪荷兰法学家胡伯提出的“国际礼让”说中。
- 国际经济法属于国际公法,国家商法主要是私法,属于国际私法的一部分。
- 联合国于()年第一次发送国际家庭年,第一次将家庭议题带入国际公共论坛 A: 1982 B: 1990 C: 1994
- 明确地提出了国内公共秩序与国际公共秩序的概念,并认为国际私法中的公共秩序属于“国际公共秩序”的著名学者是( ) A: 瑞士学者布鲁歇 B: 德国学者萨维尼 C: 法国学者巴蒂福 D: 英国学者莫里斯
- 明确地提出了国内公共秩序与国际公共秩序的概念,并认为国际私法中的公共秩序属于“国际公共秩序法”的第二类强行法的著名学者是() A: 瑞士学者布鲁歇 B: 法国学者巴蒂福 C: 德国学者萨维尼 D: 英国学者莫里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