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25日,德国A公司向香港B有限公司发出如下要约:Jettish彩色复印机2000台,每台汉堡船上交货价()4000美元,即期装运,要约的有效期截止到12月30日。A公司发出要约后,又收到了巴黎某公司购买该种型号复印机的要约,报价高于A公司发给香港B有限公司的要约价格。由于当时香港B有限公司尚未对该要约作出承诺,故而A公司于12月15日向香港B公司发出撤销11月25日要约的通知,而后与巴黎方面的公司签约。但是,12月22日,A公司收到了香港B有限公司的承诺,同意德国A公司的要约条件,并
A: A公司的辩称不成立。A公司11月25日发出的要约是不可撤销的。
B: A公司的辩称不成立。A公司11月25日发出的要约是可撤销的。
C: A公司与B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
D: A公司与B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
A: A公司的辩称不成立。A公司11月25日发出的要约是不可撤销的。
B: A公司的辩称不成立。A公司11月25日发出的要约是可撤销的。
C: A公司与B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
D: A公司与B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
举一反三
- A公司以信件的形式向B公司发出出售水泥的要约,但要约发出后因市场价格上涨,在还未收到承诺的情况下,A公司向B公司发出传真撤回该要约,但B公司的承诺通知已发出,预计2天后到达A公司,则( )。 A: 该要约撤回无效,如换为要约撤销,则有效 B: 该要约撤回无效,如换为要约撤销也无效 C: 该要约撤回有效,如换为要约撤销无效 D: 该要约撤回有效,如换为要约撤销也有效
- 甲公司欲将一批服装售与乙公司。 10 月 14 日,甲公司以信件的方式向乙公司发出要约,信的落款日期是 10 月14 日,该信件于10月16日发出,邮戳日期是 10 月 16 日。要约中规定承诺期限 10 日,该信于 10 月 20 日到 达乙公司。则该要约的生效日期和承诺的起算期间分别是 ( )
- 中国大学MOOC: A公司5月18日向B公司发出要约,限5月25日复到有效。A公司向B公司发出要约的第二天,A公司收到B公司5月17日发出的,内容与A公司要约内容完全相同的交叉要约,此时:
- 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要约,购买一批建筑材料。要约发出后,甲公司因资金紧张而拟撤回要约。甲公司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到达乙公司。 A: 在要约到达乙公司之前 B: 与要约同时 C: 在乙公司发出承诺前 D: 在乙发出承诺的同时 E: 在收到乙公司承诺之前
- 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要约,出售一批建筑材料。要约发出后,甲公司因进货渠道发生困难而拟撤回要约。甲公司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到达乙公司。 A: 在要约到达乙公司之前 B: 与要约同时 C: 在乙公司发出承诺之前 D: 在乙公司发出承诺的同时 E: 在乙公司发出承诺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