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19
    2007年11月25日,德国A公司向香港B有限公司发出如下要约:Jettish彩色复印机2000台,每台汉堡船上交货价()4000美元,即期装运,要约的有效期截止到12月30日。A公司发出要约后,又收到了巴黎某公司购买该种型号复印机的要约,报价高于A公司发给香港B有限公司的要约价格。由于当时香港B有限公司尚未对该要约作出承诺,故而A公司于12月15日向香港B公司发出撤销11月25日要约的通知,而后与巴黎方面的公司签约。但是,12月22日,A公司收到了香港B有限公司的承诺,同意德国A公司的要约条件,并
    A: A公司的辩称不成立。A公司11月25日发出的要约是不可撤销的。
    B: A公司的辩称不成立。A公司11月25日发出的要约是可撤销的。
    C: A公司与B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
    D: A公司与B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
  • 举一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