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办理注销清税,税务机关自受理之日起
举一反三
- 纳税人办理注销清税,税务机关自受理之日起 ( )个工作日办结,涉及税务检查的,检查时间不在此时限内。
- 已办理“五证合照一码”登记模式的企业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清税,填写《清税申请表》。清税完毕后,纳税人持税务机关开具的《清税证明》办理后续工商注销事宜。()
- 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 )起15日内,向原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纳税人须取得税务机关出具的()方可办理工商登记注销。 A: 《清税证明》 B: 《清税申报表》 C: 《税务事项通知书》 D: 《注销登记核准通知书》
- 智慧职教: 纳税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 )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