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其()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A: 工伤保险
B: 商业保险
C: 基本医疗保险
D: 失业保险
E: 生育保险
A: 工伤保险
B: 商业保险
C: 基本医疗保险
D: 失业保险
E: 生育保险
举一反三
-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其()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A: 工伤保险 B: 商业保险 C: 基本医疗保险 D: 失业保险 E: 生育保险
- 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其()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A: 工伤保险 B: 商业保险 C: 基本医疗保险 D: 失业保险 E: 生育保险
- 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 2011年7月1日开始施行的《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 )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A: 基本失业保险关系 B: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 C: 基本生育保险关系 D: 基本工伤保险关系
- 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20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