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刑法分则条文的解释,必须同时符合两个要求:一是不能超出刑法用语可能具有的含义,二是必须符合分则条文的目的
举一反三
- 关于罪刑法定原则与刑法解释,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真题) A: 对甲法条中的“暴力”作扩大解释时,就不可能同时再作限制解释,但这并不意味着对乙法条中的“暴力”也须作扩大解释 B: 《刑法》第237条规定的强制猥亵、侮辱罪中的“侮辱”,与《刑法》第246条规定的侮辱罪中的“侮辱”,客观内容相同、主观内容不同 C: 当然解释是使刑法条文之间保持协调的解释方法,只要符合当然解释的原理,其解释结论就不会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D: 对刑法分则条文的解释,必须同时符合两个要求:一是不能超出刑法用语可能具有的含义,二是必须符合分则条文的目的
- 我国刑法分则条文多采用空白罪状。
- 刑法的解释不能超出刑法用语可能具有的含义,否则就属于类推解释
- 罪名是我国刑法分则大多条文的重要组成部分
- 由于刑法分则条文对罪状描述方式的不同,罪状分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