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而有害于债权人债权时,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行使 ( )。
A: 撤销权
B: 代位权
C: 合同保全
D: 不安抗辩权
A: 撤销权
B: 代位权
C: 合同保全
D: 不安抗辩权
举一反三
- 代位权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A: 债务人 B: 债权人 C: 债务人和债权人共同 D: 债务人或债权人
- 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致使债务人无法清偿债权人的债权,债权人可以行使( )。 A: 解除权 B: 撤销权 C: 代位权 D: 抵销权
- 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并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为保全其债权,债权人可以行使()。 A: 代位权 B: 撤销权 C: 解除权 D: 终止权
- 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 A: 代替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B: 帮助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C: 协助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D: 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 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债务人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