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16
    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出要约,旋即又发出一份“要约作废”的函件。甲公司的董事长助理收到乙公司的要约之后,很快又收到了“要约作废”的函件,但其忘记将“要约作废”的函件交给董事长。第三天甲公司董事长发函给乙公司,提出只要将交货日期推迟两个星期,其他条件都可接受。后甲、乙公司未能缔约,双方缔约没能成功的原因是()。
    A: 要约已被撤回
    B: 要约已被撤销
    C: 甲公司对要约作了实质性改变
    D: 甲公司承诺超过了有效期间
  • 举一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