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的,可以合理使用民事主体的姓名、名称、肖像、个人信息等
举一反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的,可以合理使用民事主体的()等;使用不合理侵害民事主体人格权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A: 姓名 B: 名称 C: 肖像 D: 个人信息
- 4.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奥论监督等行为的,可以合理使用民事主体的( )等;使用不合理侵害民事主体人格权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A: 姓名 B: 名称 C: 肖像 D: 财产 E: 个人信息
- 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在()情况下,个人信息处理者可以处理个人信息 A: 取得个人的同意 B: 为履行法定职责或者法定义务所必需 C: 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个人信息 D: 以上全是
- 民事主体可以将自己的姓名、名称、肖像等许可他人使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涉。()
- 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